為確保所有來賓都能享有安全且愉快的體驗,凡進入溫哥華國際足總球迷嘉年華™(FIFA Fan Festival™)的所有隨身行李及個人物品,均須於入場時接受安全檢查。
請在抵達音樂節前,先詳閱允許攜帶及禁止攜帶物品清單。
行李政策
建議賓客僅攜帶小型手拿包、腰包、臀包或透明包(即透視包)。
尺寸超過30 公分 × 30 公分 × 15 公分(或 12 英吋 × 12 英吋 × 6 英吋)的提袋或背包,將不得攜入音樂節場地。
所有行李及隨身物品在進入前均須接受檢查及安檢,以確認是否含有違禁物品。
允許攜帶物品清單
賓客可攜帶以下物品進入溫哥華國際足總球迷嘉年華™:
- 每人限攜帶一個空的、非玻璃材質的可重複填充水瓶(容量上限為 1 公升或 34 液量盎司)(不允許攜帶不鏽鋼或金屬材質的水瓶。)
- 特殊飲食食品(例如:配方奶、母乳、未包裝的嬰兒食品及特定飲食食品。)
- 醫療上必要的頭盔(包括基於身體或發展健康需求所使用的頭盔。)
- 手機
- 手部消毒液(上限 30 毫升或 1.0 液量盎司)
- 防曬乳(上限 100 毫升或 3.4 液量盎司)或防曬棒(禁止攜帶氣溶膠防曬產品。)
- 經認證的導盲犬及服務犬
- 單人或雙人嬰兒車(車內除許可物品外,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 小型旗幟,尺寸不得超過 2 公尺乘以 1.5 公尺,或 6 英尺 7 英寸乘以 4 英尺 11 英寸(禁止使用旗桿。)
禁止攜帶物品清單
以下物品不得攜入溫哥華國際足總球迷嘉年華™:
- 任何類型的毯子、坐墊或草坪椅(藤製椅子及助行器座椅除外。)
- 任何種類的武器,包括槍械、尖銳或危險物品、投擲物、刀具或其他帶有刀刃的物品
- 工具或工作設備,包括多功能工具
- 廂型車
- 雨傘
- 運動頭盔、戲服面具或其他物品(因身體或發展性健康需求而需佩戴者除外。)
- 危險物品、化學品、噴霧劑或粉末狀物質(包括熊噴霧或胡椒噴霧)、爆炸物、易燃物品
- 玻璃容器、罐子或瓶子
- 運動器材或充氣玩具
- 自行車、滑板車(含機動與非機動)、滑板、直排輪、內建輪子的鞋類、摩托車、三輪車、單輪車、彈跳桿、Segway™ 等。(經核准的輔助移動裝置除外,例如:膝上滑板車。)
- 尺寸超過 30 公分 × 30 公分 × 15 公分(或 12 英吋 × 12 英吋 × 6 英吋)的提袋或背包
- 行動電源、筆記型電腦或平板電腦(經核准的輔助設備除外。)
- 紙質材料,例如彩紙屑或傳單
- 動物(經認證的導盲犬及輔助犬除外)
- 任何類型的液體,包括酒精
- 禁止攜帶外來食物及飲料(配方奶、母乳、未拆封的嬰兒食品及特殊飲食需求者除外。)
- 大麻及大麻相關產品
- 非法藥物、麻醉品或興奮劑
- 具冒犯性、政治性、歧視性或與幫派有關的物品、器具或標誌
- 專業影音或攝影器材,包括但不限於:可更換鏡頭的相機、長焦鏡頭、背景布、綠幕、三腳架及反光板
- 相機支架、三腳架或自拍棒
- 無人機、遙控裝置,或無線電發射裝置及高頻裝置
- 突襲式行銷或宣傳品
- 尺寸超過 2 公尺乘以 1.5 公尺或 6 英尺 7 英寸乘以 4 英尺 11 英寸的旗幟或橫幅
- 任何類型的旗桿或橫幅桿
- 雷射、會發出噪音的物品或樂器(除非事先獲得批准。)
- 麥克風或錄音設備
- 行動 Wi-Fi 裝置
- 冷藏箱或野餐籃
- 信號彈、煙火、煙霧彈、雷射裝置、噪音製造器
- 任何其他經活動工作人員認定可能構成安全風險或對活動體驗造成負面影響的物品


